各市、產業工會,區直機關工會,各直屬基層工會: 為大力弘揚勞模精神、勞動精神、工匠精神,在全社會營造學習勞模、關愛勞模、尊重勞模、爭當勞模的良好氛圍,根據《寧夏回族自治區總工會勞模休養五年規劃(2014-2018年)》,自治區總工會決定,2017年將組織自治區(省部級)勞模(以下簡稱省部級勞模)和優秀工會工作者開展休養活動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 一、參加人員 2017年勞模休養人員為自治區(省部級)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,適當擴大到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、自治區金牌工人、首席技師、自治區模范職工之家單位工會主席以及自治區優秀工會工作者等。重點安排近兩年內未參加過休養的省部級勞模,特別是重要崗位和一線的勞模,對今年表彰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、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章予以適當考慮。65歲以上勞模原則上不參加區外休養活動。 二、休養安排 2017年,將組織260名省部級勞模等參加區內外休養,休養活動從5月下旬開始至11月中旬結束,分6批次進行。 (一)區外休養:共安排160名,分4批次開展,每批休養時間7天(含往返路途)。 第一批赴黃山:5月22日—28日,安徽省總工會黃山工人療養院,參加休養40人; 第二批赴廈門:6月5日—11日,全國總工會廈門勞動模范療休養中心,參加休養40人; 第三批赴桂林:9月15日—21日,廣西壯族自治區總工會桂林工人療養院,參加休養40人; 第四批赴海南:11月6日—12日,海南省三亞市寧夏大廈,參加休養40人。 (二)區內休養:共安排100名,分2批次開展,每批次休養時間5天(含往返路途)。 第一批赴涇源:參加休養60人,休養時間7月份(具體日期另行通知); 第二批赴銀川:參加休養40人,休養時間8月份(具體日期另行通知)。 三、休養經費 勞模休養期間按出勤對待,往返交通費用由勞模所在單位承擔,休養期間的食宿、交通、參觀考察等費用統一由自治區總工會承擔。 四、工作要求 (一)認真做好休養勞模選派工作。各級工會要把組織勞模參加休養活動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,精心組織、周密安排,確保勞模身份準確無誤、休養安全順利。休養人員名額已根據各單位現有勞模比例分配到各地、各單位(見附表),各市、產業和直屬基層工會要按照分配的名額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參加,并于4月底將各批次參加人員名單報區總經濟部。每批參加人員原則上不要隨意變動,確因特殊情況需變動應在該批休養人員出行前10天與區總經濟部聯系,進行調劑統籌。 (二)嚴格勞模休養審核公示程序。要嚴格落實勞模休養的審核公示工作,凡是參加休養的勞模須在所在單位、社區(居委會)進行公示,經市、產業、直屬基層工會審核、公示后,報送自治區總工會審定,并在工會網站進行公示。 (三)嚴格遵守勞模休養工作紀律。要嚴格按照中央八項規定的要求, 安排好勞模的休養活動,既要豐富多彩、服務好勞模,又要遵章守紀、發揮好勞模的示范引領作用。要教育引導勞模做文明出行、勤儉節約、遵紀守規的模范,展示新時期勞模的良好精神風貌。 (四)認真做好勞模休養服務工作。這次全區勞模休養工作由寧夏工人療養院負責組織實施。工人療養院要認真做好組織接待和服務工作,制定勞模休養工作計劃和實施方案,全程搞好接待和服務工作。每批休養活動應提前一周將工作計劃、經費預算、行程安排、活動內容和勞模名單報區總財務部、經濟部審核。 聯系人:張婭麗 張小飛 聯系電話:0951-2090067 2090069 聯系人QQ:751680343 傳 真:0951-2090070 寧夏工人療養院聯系人:范家欣 聯系電話:0951-5093681 13995278097 附件:1.2017年自治區(省部級)勞模休養名額分配表 2.2017年參加自治區勞模休養活動報名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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